《长春日报》是中共长春市委机关报,国内统一刊号CN22-0005,隶属于长春日报报业集团。报纸前身《长春新报》1945年11月创刊,拥有八十余年红色办报历程,是东北解放区诞生较早的城市党报,也是长春市公信力突出的权威主流媒体。报纸坚持党管媒体、党报姓党,恪守政治家办报原则,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,履行举旗帜、聚民心、育新人、兴文化、展形象使命任务。
报纸为彩色对开日报,紧紧围绕市委、市政府中心工作,立足长春现代化都市圈建设发展定位,聚焦汽车产业转型升级、城市更新、乡村全面振兴、营商环境优化、生态治理、文旅融合、基层治理、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。版面设置时政要闻、县区一线、理论评论、产业经济、法治民生、城市人文副刊等栏目,采编人员坚持深入城乡一线采访,兼顾权威政策传达、基层典型宣传与本土文化挖掘,忠实记录长春经济社会发展生动实践。
报纸发行覆盖全市各级党政机关、企事业单位、乡镇街道,是党委政府联系群众、畅通社情民意的重要舆论桥梁。顺应媒体深度融合趋势,报社构建报纸、新闻网站、客户端、微信短视频平台协同联动的全媒体传播矩阵,拓宽主流舆论传播覆盖面。办报以来,报社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,坚守新闻真实性底线。报纸持续传承红色新闻基因,弘扬主旋律、传播正能量,用心讲好春城发展故事,不断提升新闻舆论传播力、引导力、影响力、公信力,为长春全方位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舆论环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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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1)涉外、国际新闻报道严格遵循外交部权威口径,对国际事件、双边关系、国际局势的评价不得主观臆断、随意发声,审慎甄别境外信息,坚决剔除带有偏见、抹黑我国的外媒观点与素材。
(2)社会热点、突发舆情、公共事件稿件,仅采信官方权威通报内容,严禁引用自媒体、非权威平台爆料,对未定性、未结案事件统一使用“涉嫌”等规范限定词,杜绝提前定性、主观评判。
(3)乡村振兴、共同富裕、民生保障类报道,完整、全面解读政策初衷与实施成效,不片面放大短板、刻意制造贫富对立、干群对立叙事,兼顾问题客观呈现与积极成效宣传。
(4)法治新闻严格恪守司法宣传纪律,未终审判决案件严禁使用“罪犯”定罪表述,严格保护未成年人、受害者隐私,不披露案件侦查涉密细节,杜绝舆论干预司法公正的不当表述。
(5)理论评论、专栏言论、深度解读稿件,必须保证逻辑严谨、观点客观全面,杜绝绝对化、片面化、极端化论断,解读中央文件不得截取片段片面阐释,核心观点必须有权威依据支撑。
(6)涉军队、国防、军工、双拥类稿件严格落实保密审核规定,部队编制、装备、演习、驻地等涉密信息一律删除,仅使用军方公开通稿,杜绝娱乐化、戏谑化解读军队相关内容。
(7)干部换届、人事任免、领导活动稿件,严格核对领导职务、党内排序、分管分工,坚持党内职务优先原则,离任干部规范加注“原”字,严禁随意调整官方公布的人员排名顺序。
(8)时政、政务、理论版面严禁使用低俗、戏谑、夸张的网络热词与网络段子,通俗化表达不得消解党政工作严肃性,杜绝娱乐化、碎片化、网络化文风,坚守党报庄重严谨的话语体系。
(9)舆论监督类稿件坚持建设性监督原则,客观公正反映问题的同时,必须同步呈现整改举措、治理成效,不激化矛盾、不片面抹黑,重大监督稿件必须经涉事单位核实、上级部门审定。
(10)安全生产、生态环保、灾害事故报道,坚持稳中求进宣传基调,不渲染血腥、惊悚灾害细节,不片面否定企业发展,兼顾安全监管、生态治理与经济发展双重宣传导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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